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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 生日礼物欠单存档年纪大了,记忆力不好了,把礼物的欠单算一算
唐诗欠香吻一个、刘浩欠拥抱两个、孙哥哥欠梅西签名一个、阿迪欠当地特色的明信片一张、橙子欠我孩子一个……某边姓哥哥欠命一条……
另外,某魏姓哥哥还欠梅西裸照或者裸体写真集一本(这辈子都还不起了,以后要在他面前作威作福去)
还有某董姓哥哥欠曼齐尼签名一个(特别声明,在曼齐尼去国米之前签的,八成也还不了咯,继续作威作福)。hiahiahia,董哥哥没事找事,自己问我欠我啥没有,然后我突然想起来的。(某董哥哥摸摸脑袋,怎么这个时候记忆力那么好了)
最近作恶有点多,我得小心点,不要遭报应咯 3月7日 前几天参加群杀的bt帖子(有变态的情节,慎入) 蜀之南,有一片竹海。
与它处不同,这里的竹子,矮则几丈,高达数十丈,黑压压的,一层叠着一层,将整个林子压得暗无天日。往来之人,若非有急事,多是宁口多走上个三五天,从其他地方绕道而行。
这个林子的最深处,住着一户人家。不,确切地说是住着一个人,而且是一个女人。她从来没走出过林子,就连走出屋子的机会都屈指可数。
林外的人们只知道,每隔半个月,就有官兵一样的人大摇大摆地往里面送东西,之后又小心翼翼地捧着一个金罐子出来。
传说,那林子里的女人是一个血人。
所谓血人,就是专供一些心术不正的习武之人采补之用的活体。他们大多都是极阴之体:未经人事,未染恶疾,甚至,未见过阳光。从一出生就被送到深山之中,好吃好喝地供着,只是每半个月都会被放上那么一罐子的血。
望着眼前用刀割开她手腕的人,女人竟然无动于衷。8年了,她成为血人已经整整8年了。自从8岁开始被放血之后,每半个月就有人用刀子割开她的手腕,当装满
一罐之后,他们又用极珍贵的药膏给她擦上。 血,立刻凝住。
她是没有名字的,来采血的人每次核对她的身份时,只需要叫一个“七”字,知会她一声。
但是,这一次不同。
“七”还没睡上十五觉。在这片黝黑的竹林里,她计算日子大多是以睡了多少觉来推测的。每次经历一次刺痛,就可以睡十五觉,从来没有过什么变化。而且,往昔刺痛的时候,她听到了别人叫她“七”,她是很明白的醒着,但,这一次,她在睡觉。
一个从来没接触过人,对一切都没概念的女人,只能出于本能地知道吃饭和睡觉了。
她在睡觉,“七”肯定,然后痛醒了。
一个很隐秘的地方传来阵阵的不适、刺痛开始肿胀的感觉,与往日不同,没有人给她擦上冰冰凉凉的东西。
她尖叫起来,如同野兽一般。
“你给我闭嘴!”宋碧落听到她的叫声,不仅眉头一皱,拿出吹火筒和一支蜡烛。
火光一亮,竹墙上立刻闪出几具人影,在烛火之下,颤颤巍巍,一晃一摇。
端蜡烛的,穿着青绿的长袍,梳着一个精巧的髻,虽然潇洒俊逸,却不免几分女气;在他身旁的与他面容相似,却揉进了几许阳刚,披散的头发如同女子般又黑又亮,只是他的衣衫凌乱,颇有几分淫亵的味道;在他面前的床上,躺着的是一个女子,脸颊瘦削,看到火光的时候明显一惊,使劲地向后缩着。她的上衣完好无损,只是下身,污秽的衣服上染有点点红渍,如同落于融雪上的片片梅瓣。
空气中,更是弥漫着欢爱过后令人作呕地气味。
“这应该是最后一个了吧!”化妆成男子的宋碧落走到床边,用手调戏地拨弄着“七”的脸庞,“如果不是被安碌山那个狗贼吸干了血,她也能算个美人了。”冷不防,被“七”狠狠地咬住了手指。
“叫你小心一点,你不听。”宋时谦掐住“七”的脖子,逼迫她张开嘴,待到碧落抽出她的手指之后,小心地捧在手里揉搓着。
“怎么处理她?”宋碧落有些着迷地望着哥哥的脸,特别是那双泛着青绿的眼睛,深如碧潭之水,晃晃悠悠,融进世间多少故事。
“杀了吧,即使现在我们不杀,安碌山也绝不会放过她。他从来不会吝惜对他没用的东西,不是吗?”
“哥哥真是薄情,刚刚才要了她的身子,这么快就要杀了她。”碧落嘴角的一丝苦笑顷刻之间划过,如同锋利的剑刃抹过丝绸,看似无痕,只需一用力,便立刻分成了两半。
“女人,女人之于天下,本就只是附庸;对于我来说,只有碧儿你。”宋时谦笑碧落在吃醋,侧过身去,对“七”举起了手掌。
掌落,却在离她三寸处止住。
“七”的眼神里掩藏着的冷让宋时谦不禁迷惑。
之前的六个血人,他在了结她们的时候,无一不大声尖叫,或是楚楚可怜地落着眼泪,与野兽毫无二至。但是,这最后一个,却只是冷冷的看着他动手,像极了他那个孤傲的妹妹。宋时谦的心顿时抖了一下。
只那么一下,被碧落看见了。
“算了,我们走吧。”碧落侧过脸,纤长的睫毛在烛光的映照下弯出一道剪影。
宋时谦叹了口气:“如若不能杀了她,那么我们就带她走。不能留下让安狗贼折磨。”
……
“七儿,倒茶进来。”宋时谦笑望穿着绿衣的姑娘,目送她背影离去之后才转身对着宋碧落说:“碧儿真是厉害,居然只用了三年,教会了七儿说话。”
“哥哥又来了,她的名字是七夜。”宋碧落的语气淡淡的,带着几分倦态,但是她的眉眼仍旧美丽,略带绿色的眼睛透出冰冷的光。在带回“七”之后,碧落与她朝夕相伴,不仅教会了她说话,还给她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七夜。
碧落总是说,七夜的眸子就像是夜,黑黑亮亮,不沾一丝杂质。她没有见过妻离子散,没有见过路有死尸,甚至,不知道什么是生老病死,在她单纯的生活里面,只有两个人——宋时谦和宋碧落。
时谦哥哥潇洒俊逸,沉默寡言,只有在面对碧落的时候脸上才有了稍许的颜色;而碧落,除了爱装扮成男子之外,看时谦哥哥的时候,表情也很奇怪。她有时还会说一些让七夜听不懂的话:“以后我走了,你一定要帮我照顾好哥哥。”
“虽然他风流不羁,实际上内心还是很脆弱的。” “原来,我一直希望,他一辈子都不要跟其他女人有什么牵扯,但是我知道,我没资格跟他讨论这个问题。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女人都可以,只是我……。” 七夜在这个时候只能静静地抱着碧落。七夜一直不知道,原来拥抱能够让人平静,后来有一次,她看到时谦哥哥和碧落吵架之后,时谦哥哥走到窗前,静静地从身后抱住了碧落。碧落挣扎了几下,也就缓缓地倒在他的怀中了。她一脸的幸福,让七夜也为了她高兴起来。
“时谦哥哥喝茶,碧落喝茶。”素玉杯子里的茶水泛着淡雅的绿,小小的一盅就能让人口中留香。七夜将茶杯递给宋家兄妹俩,用一只普通的瓷杯也给自己倒上。
她在这个家中的地位就是这么特殊,不是主人,也不是仆人。地位尴尬得很。
甩了甩头发,七夜看着碧落喝茶的样子出神。
碧落是美的,虽然她的眼睛不够黑,脸不够圆润,但却有着看尽天下悲喜的神情;她不会为了别人的事情激动,永远都是一副闲淡的样子。天下,有多少男人想要娶她,她却连面都不见。
“这茶不错。哪个傻小子又送龙井来了?”宋时谦一口吞下,又自顾自地倒上一盅。
“还能有谁?不就是你未来的妹婿。”碧落抬了一下眼睛,望着窗外,“到了春天,我就要走了……。七夜要帮我好好照顾哥哥啊!”
走?七夜心里一惊,露跳了一拍,咕咚咕咚直响。
“碧儿又在说傻话了,现在刚刚入夏,还早着呢!而且,去了又不是不能再回来了,碧儿永远都是我的好碧儿啊。”
“哥哥说笑了。江湖、剑法、山河、美人……,哥哥的心里什么时候能装下我了……。”一双青眸之内,已经荡满盈波,“我身体不适,回房休息了。”
宋时谦张了张嘴,没说话。七夜瞪了他一眼,追了出去。
碧落站在风里,像一片扁平的叶子,嘴角带起了点点笑容,顺手抓住了一片红叶。放在鼻子下面嗅了嗅,手一扬,又将它放回了风中。半长的头发,在风里抖动着。
宋时谦隔着窗,静静地望着这一切,手中的素玉杯子,不知不觉中已被握碎……
***
春,向来都是一些无病呻吟者热爱的题材。无论是在剑阁赏花,还是在白堤扶柳,总是很美妙的。
碧落扶住窗,浑身的凤冠霞帔压得她疼,她也不在乎,直勾勾地盯着院落中得那个男人。
青色的长衫在日头的照耀下,犯着或明或淡的光芒,让她挪不开眼。
“碧落,你怎么哭了?时谦哥哥说,今天你要高兴,这是你最应该高兴的日子。”
“高兴,我拿什么高兴?”碧落的脸一片惨白,红色的唇妖冶异常。“当你在你最爱的人面前与别的男人结发,你还能笑得出来?当你最爱的人故意不看你的脸,你能高兴的起来?七夜,你不懂的……。”
“我懂。碧落喜欢时谦哥哥,碧落想跟时谦哥哥在一起。……为什么碧落不嫁给时谦哥哥呢?”
“嫁给我哥哥……嫁给我哥哥……。七夜,你还是不懂啊!”碧落哭笑着,“我不恨,不怨,只是觉得世界不公。为什么他是我哥哥……。”
“小时候,爹娘死了,哥哥带着我走南闯北,每次弄到吃的,都是我先吃。” “哥哥找第一个女人的时候,我在他的房外哭了一个晚上。” “如果,我们可以不受世人的眼光,我是不是就永远都可以和哥哥在一起了。” …… 碧落喃喃自语,有时哭有时笑。
“时间到了,碧儿,你准备好了吗?”宋时谦走了进来,眼睛红红的,冒着血丝。
“哥哥给我梳一次头吧,就一次,这辈子恐怕就没机会了。”
宋碧落将梳子递给他,当着他的面,解开了云髻。
“当窗理云髻,阿哥阿妹不相弃……。”碧落唱着,唱着,眼泪就下来了,转身抱住宋时谦,发疯似地吻他。
“清醒一点!”宋时谦给了碧落一个耳光。
她怔住。
“你走吧……。”
“我一直喜欢的都是七夜,不是你。” “如果你还在乎我们的兄妹之情,那么你就漂漂亮亮地给我出嫁,否则,就别再叫我哥哥……。” “原来,原来你真是喜欢七夜的……。”
***
“不好啦!七夜小姐捅了姑爷一刀!”
“不好啦!碧落小姐悬梁自尽了!”
“不好啦!七夜小姐自杀了!”
***
番外篇:
I 古道西风,残阳入血。
一个俊逸的男子骑着一匹白马,身前的女子早已断气,红色的衣襟在风里飘啊飘……。
II
大家都说,我是喜欢时谦哥哥的,其实他们错了。 如果新姑爷死了,能让你获得幸福,那么我愿意做……。
III
奈何桥边,莫要善忘。 下辈子,我们不做兄妹。 2月17日 test
color of ur heart***Your Heart Is Green***
Love completes you, but that doesn't mean you seek it out. When love comes your way, you integrate it peacefully into the rest of you life. Your flirting style: Laid back
Your lucky first date: Walking around aimlessly and talking
Your dream lover: Is both enthusiastic and calm
What you bring to relationships: Balance
selena robby去世的那天,我不在他的身旁。
得知这个消息,已经是一个星期之后了。天气很好,晚间的空气微凉,我戴着手套,嫌热,摘下之后才感觉到冷,春天还只是一个影子。
与同事Ammy一起回家,她吵着要让我给她买臭豆腐。我笑骂着,却也应了。
一人一串。
油炸食品吃多了不好,但我却特别喜欢,带着点辣椒的腥味。边走边吃,倒也真有一番乐趣。
《马梅利进行曲》响得一点也不期然,在这凌晨2点半的时光下,显得有些刺耳。
“有毛病啊,这个时候找你。要是今天不上班,你就被吵醒了。”Ammy推推我,让我快接电话。
嘴上咬着一块臭豆腐,声音含糊不清,而且抽了一晚上的烟也让我的嗓子干涩:“喂,谁啊?”习惯性懒洋洋的语气。
“我是Stella。我现在在罗马。”那个熟悉的声音让我一怔。
罗马,永恒之城,而robby在那里呆了9年,正在申请永久居留权,做着自己的大事业,有一个支持他的女友,爱丁堡大学环境工程硕士Stella,还有一个所谓的、爱着他的妹妹。
忘记说了,Stella是我曾经的朋友。
一直以为,友情是不设期限的。Stella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孩,但是说话很温暖,取得了我无限制的信任。她喜欢尤文图斯,嗯……,还有当年的因扎吉。
她一直知道我喜欢robby,而且追了很久,为了他学意大利语,为了他每年夏天上北京,——只是为了那么寥寥的几次会面。她一直很支持我吧,虽然是用笑话的语气,调侃着我这异于常人的痴情。
和她见面不多,但很谈得来,一直到她去苏格兰读书,联系就更少了。
不过她总是喜欢在msn上告诉我,她又喜欢上了哪个bl哥哥,还有什么苏格兰的帅哥都是同性恋等等等等。我也回应她,让她去变性,然后两人笑做一团。
一直到,前年圣诞节前夕,她告诉我准备利用假期去都灵看AC米兰和尤文图斯的比赛,但是买不到门票,让我问问robby。当时的我,正忙于去广州面试、见竹子,自然是没时间,于是给了她robby的email和手机号码。
再次在msn上遇到她,已经是春节的时候了,她给了我robby在阿尔卑球场以及米兰大教堂前的照片。照片上的robby笑得很甜,我也没多想。
去年4月,朋友打来一个电话提醒我:“内内,记得提防一个女孩,在爱丁堡的,最近跟robby走得很近。”我这才意识到,Stella和robby的事情。
犹如肥皂剧的情节,却演出地不亦乐乎。而我,这个白痴,还在等。就因为robby的一句话,他说给他点时间,他要理清思绪。
理清,就这样理清的,让我们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混乱不堪,而且还另外扯一个人进来。我当下写了封email问起这件事情,用我魔女的口气。
robby当时的回信现在还存在我的邮箱里:我有个希望,希望我们能成为最好的朋友,比朋友还要好的朋友。我一直把你当个妹妹,单纯、可爱,想得有些简单,我想尽力帮你,让你开心,但相信我,这不是爱情。和年龄、容貌等等都没关系,是没有男女之间那种爱的感觉。想了很久,下决心写这些给你。希望能够有你这么一个妹妹,而我,愿意给出我最友善的关爱和最大程度的关心。希望成为一个你可以信赖的朋友,我的大门,友情的那面,一直想你开启,而且是永远,永远……
在那个时候,我和robby之间就划上了一个句号,还没开始就结束的句号。而我和Stella,当然也做不了朋友了。
现在,接到她的电话,而且是这么晚才打来的电话。说不吃惊,是假的。
“Stella?好久不见,你还好吗?”我从来不知道自己有这样虚伪的时刻。自从去年4月起,这个名字应该从我心里根除了。虽然,我很喜欢这个名字。
曾经,我也叫做stella。但是自从认识她,她告诉我她叫stella之后,我没跟她争,只是默默地改了名字。
“他死了,上个星期,在都灵出了车祸。大家一直不敢告诉你,怕你受到刺激。其实,我跟他早就分开了,只是一直没告诉你。”
Stella以为我不知道,他们在一起仅仅4个月之后就宣告分手。她并不了解他,对于他的很多想法也根本无法理解。但是,早在他们分手的第一天,robby身边的朋友就已经向我讲述了这一切。
“是吗?我知道了,谢谢你。”说完,我平静地挂上了电话。
“谁?”Ammy的好奇心比猫还强,简直该被掐死。
“一个在意大利的朋友。”
我继续吃这臭豆腐,直到咽下最后一块,目送Ammy进了她家的巷子,才大哭起来。
楼下的便利店没关门,我破天荒地买了一件啤酒,费力地搬回我在六楼的房子里。
烟和酒都不好,但是我都会。
我该死的。前几天还跟别人说,robby已经死了,在我心里死了,想不到预言……不,当时他就离开我了,只是我不知道而已。我想,我应该安静一段时间,仔细地疏理我和他之间的回忆。期限……,我不知道。
抬头望了望日历牌,今天是2月17日,情人节后的第三天。
2月15日 从花样滑选曲说开去虽然喜欢意大利,但是时差是个很恼火的问题。不过基于对于音乐以及花样滑冰这项运动的喜爱,还是撑了两根火柴棒支着眼皮,看完了今天凌晨的比赛。 花样滑冰的确是很美丽的运动,除了可以欣赏运动员在比赛场上的轻灵和力量,还能够用心去体会音乐的力量。 毫无疑问,申雪和赵宏博在选曲方面就很有技巧。在听到解说员提到了普契尼的《蝴蝶夫人》之后,我就预感这次他们有戏。 普契尼应该算是意大利非常杰出的作曲家了,除了威尔弟和罗西尼之外,他恐怕就算意大利最受欢迎的作曲家。而之于我,最喜欢的就是他。喜欢《蝴蝶夫人》中巧巧桑的悲剧,喜欢《燕子》、《强尼?史基基》里那两首注明的咏叹调,还有《图兰多》中那冷若冰霜的公主和默默奉献的柳儿,甚至是《艺术家的生涯里》吉普赛女郎冰凉的小手。 申雪和赵宏博选的音乐是以《蝴蝶夫人》中最为注明的一首咏叹调《晴朗的一天》开始的,说的是巧巧桑带着女仆,等待平托克的归来。她站在山崖上远眺海面,看到了军舰进港。平托克回来了!巧巧桑以为自己的幸福来了……。 申雪将巧巧桑那种等待的无奈以及后来充满希望的心情表现的是淋漓尽致,虽然有一点小小的失误,但是希望是不灭的,对于他们来说,充满了激情的都灵,天空更为晴朗。而后来,悲剧的情节开始加重,赵宏博的戏份开始加重,一直到结束。 相比之下,先于他们出场的一对俄罗斯选手虽然也选择了歌剧作为配乐,但是却异常失败。这对俄罗斯选手以威尔弟《茶花女》中的《祝酒歌》作为开始,选用了《弄臣》中的《女人善变》这两首名曲作为开头和结尾,显然是讨巧用了心思的,希望能够取悦于现场的当地观众。这也成为了他们的致命伤。 众所周知,这两首曲子气势洪大,表现的是一种嘻笑、热烈的场景。一个是在茶花女的会客室中,众人的调笑里,男女主人翁拿起酒杯祝酒;而《女人善变》也是在公爵的晚会上,公爵面对着众多莺莺燕燕所唱的歌曲。如此洪大的场面,两个人在赛场上的独舞如何能够表现? 而庞清和佟健也犯了相同的错误,选曲方面出现了小小的问题。 我可以毫不犹豫地承认,我是一个标准的韦博迷,最喜欢的就是他这出《歌剧魅影》以及《日落大道》。但是我也必须承认,与歌剧相比,歌舞剧的太平民化很难吸引人的注意。这两人前半段使用了《歌剧魅影》的同名主题曲,但是曾听过这个曲子或者是看过这部歌舞剧的人一定知道,这个乐章主要表现的是迷惑,是克丽思廷对恩里克的疑惑。如此强烈的调子以及庞清的表现并没让我看出她的半点疑惑。还有神秘的感觉,在地宫里的小船上,那种魅祸的风情也并没能完全体会出来,也许,这也是他们在艺术表现力上分数不够高的原因。 还有后面的部分,选用的是《歌剧魅影》里的《夜色温柔》。这首曲子脍炙人口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它的原唱麦克尔?克劳福德的嗓音迷惑了千万的乐迷。庞清和佟健不能有歌声,因此,选用这个曲子是不太合适的。太轻柔,没有力量的美丽。 最后说说获得冠军的俄罗斯选手所使用的曲子,是《罗密欧和朱莉叶》的插曲,后来的《罗密欧和朱莉叶——后现代篇》里,也曾使用过本曲,由安迪?威廉姆斯演唱。这首曲子将两人之间的悲惨恋情表达的淋漓尽致,也非常利于选手的发挥;再说,莎士比亚和意大利的小城维罗纳,有谁不知道呢? 2月9日 bye bye baby其实最近写字还是很多的,每周都要写上个八千一万的。这就是我的工作。
但是,似乎好久没为自己写字了。一篇都没有。 小说一拖就是几个月,博客也大多是用几句废话或是之前的一些杂碎滥竽充数。今天,不是有闲心……而是真的被一些东西触动了。 还记得一部电影,Love Actually,英国的。算不上艺术,英国人拍那些莎士比亚、奥斯丁的古装大戏功力了得,但是一部商业影片,即使有Colin Firth、Emma Tompson、Hugh Grant又如何。但是,莫名其妙的喜欢的紧,也许是为了其中的两段爱情。 一是Colin和那个葡萄牙女佣的。本来就喜欢Colin,从95年的《傲慢与偏见》开始,之后还没见着这么迷人的英国人。也许Robert Cross除外。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大家都知道我很迷Cross这个可爱的英国老头,嘴里不承认,但是心里却总是想着他。这也成为了我和他成为好朋友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Colin也有那种沉稳可靠的气息,让人不知不觉的就想信任。他不善于笑,每次一笑总觉得傻傻的,却憨厚的让人心悸。于是疯狂的搜集他的所有片子,努力练习怪怪的英国腔。片中Colin饰演的那个作家,恰好又是我喜欢的职业。 然后,是绅士的浪漫,无可救药。明明心里很着急,却仍旧要为女士让出租车,气得在一旁甚至想扇自己两个巴掌。这样得Colin是可爱得,也是最值得爱得。之后,和全城的人一起穿梭在小巷里,踩着脚下的青砖,别提有多风情了。 我想,我喜欢的男人应该是这样的。在我的面前,有点手足无措,如同我对他的感觉一样。虽然自己写的小说中,有嚣张跋扈的,有风趣儒雅的,有聪明伶俐的,有温柔多情的……,而且每次我都会爱上其中的男主角,可是谈到自己,还是爱上Colin这样男人的把握性大一些。 那部电影里,第二次触动我的,是小男孩sam母亲葬礼上的那首歌。初听的时候,我噗哧一笑,却发现,已经泪流满面了。歌词没细听,只是觉得有点感动,不知道为什么……。
看了影片已经两年多了吧,却在今日兴起了要找这首歌的兴致。 午后的阳光,白晃晃的,照得我手脚冰凉。瞎折腾了3个多小时,终于将这首歌放进了电脑,却还是不放心,又存了一次在mp3和邮箱里,才稍微松了口气。 The bay city rollers,一支我不熟悉的乐队。说实话,对于欧美的音乐,我并不是很了解,大约也就是喜欢Paul Simon & Garfunkel, Bryan Adams的歌罢了。为了这个曲子钟情,原因我也不清楚。只是一边听,一边流泪……。 Bye bye, baby girl。旋律是简单的,却单纯的可爱……,那是属于70年代的声音。 和samuele聊起,为何那时候的歌曲更加好听。他回答,也许是那时候的人更纯,做东西就是死做,不为别的。 也许是的,看到70、80年代的电影,很多时候自己都觉得他们好蠢,谈理想、谈人生……但是他们是有理想有人生的,现在的我们,有吗?大学毕业之后,各奔东西,为的也只是一个饭碗;女子们,想的也多是怎么嫁一个好老公。也许,这也是一种梦想。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自己的感觉,奇怪极了。算了,不要胡言乱语了,谈些有的没的,洗洗睡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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